离婚后财产分割由谁来判?


在离婚后财产分割问题上,通常有两种途径来确定分割结果,一是夫妻双方自行协商,二是通过法律程序由法院判决。 首先来说自行协商。这是指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对于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通过平等、自愿的沟通和交流,达成一致的分割意见。这种方式充分尊重了夫妻双方的意愿,体现了意思自治的原则。只要双方达成的协议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那么这个协议就是有效的。在实际生活中,很多夫妻会选择这种较为平和的方式来处理财产分割问题,这样可以避免矛盾的激化,节省时间和精力。例如,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将房产归一方所有,另一方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或者对存款、车辆等财产进行合理的分配。 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就需要通过法律程序,由人民法院来进行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财产分割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比如财产的来源、双方的经济状况、子女的抚养情况等。例如,如果一方在婚姻中存在过错行为,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法院在分割财产时可能会适当照顾无过错方的权益。另外,如果夫妻一方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权益,法院也会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 此外,在一些情况下,可能会涉及到对财产进行评估、鉴定等程序。比如对于一些价值较高的财产,如房产、车辆、企业股权等,法院可能会委托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以确定其价值,从而更公平地进行分割。 综上所述,离婚后财产分割,如果夫妻能协商一致,就按照协商结果处理;协商不成,则由人民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