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由谁来管?


医疗纠纷指的是在医疗过程中,医患双方就医疗服务、医疗结果等方面产生的争议。当发生医疗纠纷时,有多个部门和途径可以进行处理。 首先,医院内部通常设有专门的处理部门。一般来说,医院的医务科或者医患关系办公室是负责处理医疗纠纷的内部机构。他们的职责是对纠纷进行初步的调查和调解,了解事情的经过,收集相关资料,协调医患双方进行沟通。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患沟通机制,对患者在诊疗过程中提出的咨询、意见和建议进行处理。所以,当遇到医疗纠纷时,患者可以先向医院的这些内部部门反映情况,寻求解决。 其次,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也承担着管理医疗纠纷的职责。当患者对医院内部的处理结果不满意时,可以向当地的卫生健康委员会或者卫生局投诉。这些部门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医疗纠纷进行调查处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规定,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医疗机构做好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工作,查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违法行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有权要求医疗机构提供相关资料,对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进行审查,并根据调查结果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此外,还可以通过第三方调解机构来解决医疗纠纷。例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就是一种常见的第三方调解组织。它由专业的调解员组成,能够独立、公正地对医疗纠纷进行调解。依据相关规定,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医疗纠纷,不收取费用。这种方式可以避免医患双方直接对抗,有利于快速、有效地解决纠纷。 如果以上途径都无法解决纠纷,患者还可以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证据,对医疗纠纷进行审理和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为医疗纠纷的诉讼提供了程序保障,患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当发生医疗纠纷时,患者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途径来解决纠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