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由谁来进行监视?
我因为一些事情被采取监视居住措施了,心里挺没底的。我想知道到底是谁来对我进行监视啊?是警察一直盯着我,还是有其他人员呢?我不太清楚这其中的规则,所以想了解一下具体由谁负责监视我。
展开


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 那么由谁来执行监视居住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这就意味着,不管监视居住的决定是由公安机关作出,还是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作出,最终负责具体监视执行工作的是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在执行监视居住时,有多种方式来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相关规定。一方面,可能会安排警力进行直接的实地监视,比如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的场所附近安排专人驻守,实时掌握其动态。另一方面,也会借助一些技术手段,像电子监控设备等,来远程监控被监视居住人的行动轨迹和活动情况。 如果被监视居住的对象违反了监视居住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有权根据情节轻重,采取不同的措施。情节较轻的,可能会对其进行训诫、责令具结悔过等;情节严重的,可能会取消监视居住,予以逮捕。所以,被监视居住的人一定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 此外,对于一些特殊情况,比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未成年人或者患有严重疾病等,公安机关在执行监视居住时,还会充分考虑其特殊需求,采取适当的措施保障其合法权益。同时,执行监视居住的公安机关也会依法保障被监视居住人的基本生活条件和人身安全。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