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公寓属于谁?


在法律层面,婚后购买的公寓归属问题需要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白夫妻共同财产这个概念。夫妻共同财产,简单来讲,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这些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等。 如果婚后购买公寓的资金来源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那么这套公寓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例如,夫妻双方用婚后的工资收入或者经营所得来支付购房款,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该公寓就属于夫妻二人共同拥有。即使房产证上只登记了一方的名字,也不影响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因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然而,如果购买公寓的资金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并且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比如购房款是从一方婚前的银行账户直接划出,且有明确的转账记录等,同时双方又有书面约定该公寓归出资方个人所有,那么这套公寓可能会被认定为出资方的个人财产。 另外,若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公寓,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即一般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则属于该子女的个人财产。 综上所述,婚后购买公寓的归属不能一概而论,要综合考虑购房资金来源、登记情况以及是否有相关约定等多方面因素。若在实际生活中遇到此类纠纷,建议当事人咨询专业律师,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