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给的聘金婚后归谁?
我和老公刚结婚,结婚时男方给了一笔聘金。现在我们对于这笔聘金的归属有不同看法,我觉得这是给我的,他觉得是夫妻共同财产。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男方给的聘金婚后到底归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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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金,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彩礼,是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男方送给女方的财物。从法律层面来看,判断男方给的聘金婚后归谁,需要依据不同的情况进行分析。 首先,如果是在结婚登记前,男方将聘金给予女方,这通常被视为男方对女方的赠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一旦赠与行为完成,财物的所有权就转移给了受赠人。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聘金应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即使婚后也不会改变其归属性质。 其次,要是在结婚登记后男方给予聘金,其归属就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确定。若赠与方明确表示该聘金是给予女方个人的,那么它就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没有明确的赠与指向,在司法实践中,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等情况下,双方都有平等的处理权。 此外,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上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这意味着在特定情况下,聘金的归属可能会发生变化。 综上所述,男方给的聘金婚后归谁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给付时间、赠与意图以及是否存在特殊情况等多种因素,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来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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