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开发商口头允诺的绿地应该归谁所有?

我买房子的时候,开发商口头承诺小区有一片绿地,现在房子住进去了,对于这片绿地的归属问题大家有争议。有人说归开发商,有人说归全体业主。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看,开发商口头允诺的这片绿地到底应该归属于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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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绿地归属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开发商口头允诺的绿地归属问题时,我们需要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进行分析。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小区绿地的归属通常涉及到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这意味着小区内除了业主的专有部分,其他公共区域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是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对于开发商口头允诺的绿地,虽然口头承诺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反映了开发商的一种意愿,但从法律的严谨性角度来看,其效力是相对较弱的。因为口头承诺往往难以举证,一旦发生争议,很难确切证明开发商当时的具体承诺内容。 如果这片绿地在规划中明确是属于小区公共区域,且没有被规划为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那么按照法律规定,它应当归全体业主共有。即使开发商有口头允诺,也不能改变其基于规划和法律规定的归属性质。 然而,如果开发商能够证明这片绿地在规划上有特殊安排,比如已经明示属于某个人或者是城镇公共绿地,那么其归属就会按照这种规划来确定。但这种情况下,开发商需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此外,如果开发商的口头允诺对购房者的购房决策产生了重大影响,而实际情况与允诺不符,购房者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同的相关规定,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但这与绿地的归属问题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 综上所述,开发商口头允诺的绿地归属一般要依据规划和法律规定来判断。在没有特殊规划安排的情况下,通常应归全体业主共有。购房者在遇到此类问题时,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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