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婚前买房财产属于谁?

我在结婚前买了套房子,付了首付,婚后和伴侣一起还贷款。现在我有点担心这房子的归属问题,不知道这房子到底算我个人财产,还是和伴侣的共同财产呢?想了解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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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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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婚前买房财产的归属问题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第一种情况,如果是一方在婚前以个人财产全额购买房屋,并且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这套房子就属于该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就好比你在结婚前自己花钱买了个物品,这个物品自然就是你个人的。 第二种情况,一方在婚前支付了房屋首付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简单来说,房子可能会判给婚前付首付的一方,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另一方是有权要求补偿的。 第三种情况,如果是双方在婚前共同出资买房,不管房屋登记在谁名下,都可以按照双方的出资比例来确定各自的份额。要是双方有约定的,就按照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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