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开服装店算和服装店建立劳动关系吗?
我自己开了一家服装店,平时就是自己经营。最近听说了劳动关系这个词,就有点疑惑,我自己开的店,我和这个店之间算不算是建立了劳动关系呢?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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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简单来说,就是一个人给另一个单位或者个人干活,双方形成的一种雇佣关系。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要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听从安排进行工作,用人单位则要按照约定给劳动者支付工资等报酬。 而自己开服装店的情况,自己既是老板也是经营者,并不存在一个“用人单位”来雇佣自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这里强调了劳动关系是存在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自己开服装店,没有与其他主体签订劳动合同,也不存在一方雇佣另一方的情形。 同时,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认定劳动关系时需要考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等因素。自己开服装店显然不符合这些认定劳动关系的条件。所以,自己开服装店不算和服装店建立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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