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按人口划分的产权归谁?
我家这边最近在搞拆迁,说是按人口划分安置。我不太清楚这个按人口划分后,产权到底归谁。家里人也有不同的看法,有的说归个人,有的说归家庭。我就想弄明白,在法律上这种按人口划分的拆迁安置产权到底归属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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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拆迁安置按人口划分的情况下,产权归属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首先,我们要明白拆迁安置按人口划分通常是考虑到被拆迁区域内居民的居住权益和生活保障。从法律层面来看,这涉及到多个方面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的相关规定,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如果拆迁安置协议中明确规定了按人口划分的产权归属,比如明确写明某个安置房屋的产权归属于特定的个人,那么就按照协议执行。这是因为拆迁安置协议是拆迁方与被拆迁方之间达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双方都应当遵守其中的约定。 然而,如果协议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拆迁安置的,安置房屋的产权可能归属于整个家庭。这里的家庭通常是指在拆迁范围内共同生活、具有法定亲属关系的成员。因为拆迁安置是为了保障整个家庭的居住需求,所以从公平和合理的角度出发,产权归家庭共有较为合适。 但是,如果家庭内部成员之间对产权归属有不同的意见,可以通过协商来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如家庭成员对拆迁安置的贡献、居住需求等因素来进行判决。例如,在一些情况下,如果某个家庭成员在拆迁过程中提供了较多的证据证明其对拆迁安置有特殊贡献,法院可能会在判决时适当考虑其权益。总之,拆迁安置按人口划分的产权归属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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