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曲版权属于谁呢?


歌曲版权也就是歌曲的著作权,它包含了人身权和财产权。人身权有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财产权有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等。 关于歌曲版权的归属,《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有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是作者,该歌曲的版权就属于这个创作者。例如,一个音乐人独立完成了歌曲的作词、作曲、编曲等所有创作环节,那么在没有其他约定的情况下,他就是这首歌曲版权的所有者。 如果是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视为作者,歌曲版权归该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比如,某音乐公司组织旗下的创作团队,按照公司的要求创作了一首歌曲用于宣传公司形象,此时公司就被视为作者,拥有歌曲版权。 还有一种情况是合作创作的歌曲。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例如,A负责作词,B负责作曲,两人合作完成了一首歌曲,那么他们共同拥有这首歌曲的版权。 在委托创作歌曲的情况下,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比如,某企业委托一位音乐人创作一首企业宣传歌曲,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版权归企业所有,那么就按照约定来;如果没有约定,版权就归这位音乐人。 回到你和音乐公司合作的情况,这就要看你和音乐公司之间有没有签订相关合同对歌曲版权的归属进行约定。如果合同有明确约定,就按照合同来;如果没有约定,由于你是歌曲的创作者,在法律上你大概率是版权所有者,但最好还是和音乐公司进行友好协商,并签订相关协议来明确版权归属,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