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谁?
我在学习宪法知识,看到有提到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什么,不太理解这一点。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到底是属于谁的呢,这背后有什么意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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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我国宪法的一项核心原则,体现了人民主权的理念。人民主权就是指国家的权力来源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的主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这一规定奠定了我国政治制度的基础。它意味着国家的权力不是属于某个个人或特定的群体,而是全体人民共同拥有。 人民通过选举代表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这些代表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同时,人民还可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以及社会事务的管理。这保证了人民在国家治理中的主体地位,确保国家的各项决策和行动能够反映人民的意愿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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