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死亡后他的债务由谁来还?


当债务人死亡时,债务的偿还问题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确定。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遗产是指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继承人则是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这意味着,如果债务人有遗产,那么其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同时,需要在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例如,债务人去世后留下价值50万元的房产和其他财物,而他生前的债务是30万元,那么继承人在继承这50万元遗产时,就需要先偿还这30万元的债务。 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那么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比如,债务人的遗产可能存在一些纠纷或者债务较多,继承人觉得继承遗产不划算,选择放弃继承,那么此时债权人就不能要求继承人偿还债务。 另外,如果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债务人死亡,其配偶也有义务偿还债务。例如,夫妻双方共同贷款买房,其中一方去世后,另一方仍然需要继续偿还剩余的房贷。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存在保证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规定,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所以,如果有保证人,债权人可以根据保证方式的不同,要求保证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总之,当债务人死亡时,债权人要确定债务的性质、是否有遗产、继承人的情况以及是否存在保证人等因素,然后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