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上下班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能一起获得赔偿吗

在上下班路上遭遇了交通事故,身体受了伤。听说这种情况可能既涉及交通事故赔偿又能申请工伤赔偿,可不太清楚具体规定。想知道这两个赔偿能不能一起拿到手,要是能一起赔,具体流程和要求是怎样的,有没有什么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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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上下班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一起获得赔偿的。 首先来解释两个法律概念。工伤赔偿,简单说就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受到伤害或者患上职业病,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要给劳动者相应的补偿。人身损害赔偿呢,就是因为别人的侵权行为,比如交通事故里对方的过错,导致自己身体受伤,侵权人要给的赔偿。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员工在上下班途中遭受了并非由其自身主要责任导致的交通事故时,应被视为工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在实际操作中,赔偿项目的处理有不同规则。一般来说,人身损害赔偿项目由侵权人支付,工伤赔偿项目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分别支付。不过,有个重要的限制,就是医疗费用不能重复赔偿。像医疗费、康复费、辅助器具配置更换费这类费用项目,只能按实际发生金额给付,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付的,不能重复给付;若其赔付金额低于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水平的,属参保职工的,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至规定标准。住院伙食补助费、就医交通住宿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和护理费项目也是类似,如果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付,不能重复给付,赔付金额低于工伤保险规定标准水平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而属于赔偿性的待遇项目,只要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对赔偿待遇项目没有作出竞合规定的,应依法按规定赔偿相应的待遇项目。 所以,只要满足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被认定为工伤的条件,比如在上下班规定时间、必经线路上发生,本人无责任或非主要责任且是因机动车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等,就可以同时主张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赔偿,但要注意医疗费用等部分项目的特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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