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撞了人住院钱谁交?
我开车不小心撞了人,现在伤者在医院,我心里很慌,不知道这住院的钱该由谁来交。是我先垫付,还是可以让保险公司直接出,或者伤者自己先承担一部分?我不太清楚相关的法律规定,希望能有人给我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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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车子撞了人后,住院钱由谁交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下面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从交强险的角度来看。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也就是说,在事故发生后,交强险可以在责任限额内先行赔付一部分费用用于伤者的住院治疗。通常情况下,保险公司会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其次,如果交强险的限额不足以支付全部的住院费用,就涉及到商业险。若肇事车辆购买了商业第三者责任险,那么超出交强险部分的合理费用,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由商业险保险公司进行赔偿。不过,这需要按照一定的理赔流程来操作,比如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等。 最后,如果车辆既没有交强险,也没有商业险,或者保险赔偿后仍有不足部分,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肇事司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支付伤者的住院费用。 此外,在实际情况中,为了保障伤者能够得到及时的治疗,交警部门可能会要求肇事方先行垫付部分费用。同时,伤者一方也可以自行垫付费用,之后再通过协商或者法律途径向责任方和保险公司进行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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