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无效应该如何处理?
我之前签了个租赁合同,现在发现合同无效了,心里特别着急。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和房东具体都该怎么做呢?是要把房子退回去,租金怎么算呢?还有会不会涉及到赔偿之类的问题呀,真希望能有人详细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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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租赁合同被认定无效后,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首先是财产返还。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也就是说,承租人要把租赁物归还给出租人,出租人也要将预收的租金退还给承租人。例如,你租了一套房子,还没住几天合同就被认定无效了,那房东就得把你交的租金退给你,你要把房子钥匙等归还给房东。 其次是折价补偿。如果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比如租赁期间承租人对租赁物进行了改造装修,拆除后会严重损害租赁物价值,没办法原样返还,那么就需要按照租赁物使用后的实际价值进行折价补偿。 再者是损失赔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比如房东明知房屋没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还出租,导致合同无效,房东就有过错,若承租人因为装修等产生了损失,房东就可能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要是双方都有过错,比如承租人明知房屋有问题还租,那双方就要根据各自过错程度分担损失。 在房屋租赁合同中还有特殊规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这意味着即使合同无效,承租人在占用房屋期间,还是可能要按照合同约定租金标准给房东支付占用房屋的费用。 相关概念: 房屋占有使用费:就是承租人在没有合法租赁权的情况下,使用房屋而需要向房屋所有权人支付的费用,一般参照租赁合同约定租金标准。 折价补偿:在无法原物返还财产时,按照财产的实际价值进行折算给予补偿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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