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试用期工伤的钱由谁来赔?

我现在处于试用期,在工作的时候受了工伤,治疗花了不少钱。我不清楚这钱该谁出,是我自己承担一部分,还是公司全赔?我想知道法律上对于试用期工伤赔偿这一块是怎么规定的,钱到底该谁来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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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试用期工伤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了解试用期工伤赔偿责任主体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什么是工伤。工伤,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为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或者患上了职业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接下来分析试用期的情况。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相互适应的阶段,但这并不影响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的建立。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或者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所享有的权益和正式员工是一样的,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 那么试用期工伤钱到底由谁来赔呢?这要分两种情况来看。 第一种情况,如果用人单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了工伤保险。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大部分的工伤赔偿费用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这些费用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等。而用人单位也需要承担一部分费用,比如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二种情况,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那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原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都将由用人单位来承担。这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发生工伤时能够得到及时的救治和赔偿,同时也是对用人单位不依法缴纳工伤保险的一种惩罚。 所以,试用期的劳动者如果不幸发生了工伤,不用过于担心赔偿问题。只要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就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获得相应的赔偿。如果与用人单位就赔偿问题产生了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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