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由谁买单以及怎么赔偿?


在交通事故中,确定由谁买单以及如何赔偿是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责任认定,这是确定赔偿主体的关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也就是说,交警会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认定各方的责任比例,比如一方全责、双方主次责等。 接下来,看看赔偿主体。一般情况下,如果车辆购买了保险,赔偿通常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交强险是一种法定的强制保险,其目的是为了保障交通事故中受害人能得到基本的赔偿。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对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进行赔偿。 如果交强险赔偿后仍有不足的部分,就需要根据事故责任划分来确定由谁继续赔偿。如果是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比如,甲、乙两车发生事故,交警认定甲承担70%的责任,乙承担30%的责任,那么超出交强险部分的损失,甲就需要承担70%,乙承担30%。 如果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赔偿方式和范围,赔偿范围包括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这些赔偿项目和标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中都有明确规定。财产损失赔偿主要是指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维修费用、物品损失等,通常以实际损失为限。 总之,在交通事故中,赔偿问题涉及多个方面,需要根据具体的责任认定和法律规定来确定由谁买单以及如何赔偿。如果遇到复杂的情况,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