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中医药费由谁来出?
我跟别人发生了民事纠纷,过程中我受了伤去医院花了不少医药费。现在我不知道这笔医药费该让谁来承担,是对方全额出,还是我们按责任分摊,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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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事纠纷中,医药费的承担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关键在于明确责任归属。下面我们来详细探讨不同情形下医药费的承担规则。 首先,如果纠纷是由一方的过错导致的,那么过错方通常需要承担对方的医药费。比如,甲故意殴打乙,导致乙受伤就医,这种情况下甲存在明显过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以甲要承担乙治疗所花费的医药费。 其次,若双方都有过错,那么会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医药费。举例来说,丙和丁在争吵过程中互相推搡,两人都受了伤,经认定双方都有一定责任,此时就会根据他们过错的大小来划分责任比例。比如判定丙承担70%的责任,丁承担30%的责任,那么双方就按照这个比例来分担彼此的医药费。这一规则同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此外,还有一种情况是双方都没有过错,但根据实际情况,可能会由双方分担损失。比如在一些意外事件引发的纠纷中,双方都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不过从公平的角度出发,可能会让双方共同分担医药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六条规定,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双方分担损失。 在处理民事纠纷医药费问题时,首先要确定责任归属,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则按比例分担,都无过错可能双方分担损失。同时,当事人需要保留好相关的医疗票据等证据,以便在主张权利时能够证明自己的损失。如果双方对医药费的承担无法协商一致,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作出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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