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由谁承担?
我发工资的时候发现被扣了个人所得税,我不太明白这部分税到底该由谁来承担。是我自己承担,还是公司也有承担的责任呢?希望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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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简单来说,就是国家对个人取得的各项收入征收的一种税。在我国,个人所得税一般是由取得收入的个人来承担。 这是有法律依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这些所得的主体都是个人,所以个人是纳税义务人,也就是个人所得税的承担者。 在实际操作中,对于工资、薪金所得等,通常由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作为扣缴义务人。比如公司发给员工工资,公司就要按照规定,把员工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从工资里扣出来,然后上交给税务机关。但这并不意味着公司承担了个人所得税,公司只是履行了代扣代缴的义务。 再比如,个人提供劳务获得报酬,支付报酬的一方也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但是最终承担这笔税款的,还是获得劳务报酬的个人。所以,一般情况下,个人所得税是由取得应税收入的个人来承担,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只是负责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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