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租者突然不租了,违约金谁来付?


在合租过程中遇到合租者突然不租的情况,关于违约金由谁来付,需要从多方面来分析。 首先,我们来理解一下违约金的概念。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当一方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时,应向对方支付的一定金额。在房屋租赁合同中,违约金是对守约方因对方违约而遭受损失的一种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第七百一十一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当合租者突然不租,这属于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的行为,构成违约。 一般情况下,如果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违约金的数额和承担方式,那么就按照合同约定来执行。比如合同约定,若一方提前终止合同,需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给房东。在这种情况下,突然不租的合租者作为违约方,通常应当承担违约金。因为是他的违约行为导致了合同无法按照约定继续履行。 然而,如果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合租者之间对于提前退租违约金的分担方式,事情就会相对复杂一些。从法律关系上来说,你和你的合租者是共同与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对于房东而言,你们是一个整体的承租人。房东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向你们共同主张违约金。但在你们内部,违约的合租者应该对其违约行为负责。也就是说,虽然房东可能会要求你们一起承担违约金,但你在支付了违约金之后,有权向违约的合租者进行追偿。 为了避免类似纠纷的发生,在合租前最好签订详细的合租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提前退租的相关责任。如果已经遇到了这种情况,建议你先与违约的合租者进行友好协商,说明法律规定和道理,争取让其承担相应的违约金。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如租赁合同、聊天记录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