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后工资由谁发放?


企业破产后工资的发放问题,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企业破产”这个概念。企业破产是指企业在无法偿还到期债务时,由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宣告其破产,并对其财产进行清算和分配的一种法律程序。在这个过程中,员工的工资是受到法律保护的重要权益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这就意味着,员工的工资在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中处于较为优先的地位。 具体来说,当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会由管理人接管企业财产。管理人会对企业的资产进行清理和评估,然后按照法律规定的清偿顺序来分配这些资产。如果企业的破产财产在支付完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还有剩余,那么就会优先用来支付员工的工资和相关补偿。 然而,如果企业的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所有的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那么员工的工资可能无法全额得到清偿。但即便如此,法律也尽可能地保障了员工的权益。在实践中,政府部门也可能会采取一些措施来帮助员工解决工资问题,比如动用应急周转资金等。 另外,员工在企业破产过程中也有一定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同时,该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所以,员工不仅可以要求支付工资,还可以依法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总之,企业破产后员工的工资主要由破产财产来支付,并且在清偿顺序上具有优先性。员工也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求获得工资和经济补偿。在面对企业破产的情况时,员工要及时关注破产程序的进展,积极配合管理人的工作,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