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误工费由哪里出?
我前段时间遭遇了交通事故,身体受伤没办法工作,肯定会有误工费。但我不太清楚这笔误工费该由谁来出,是肇事方个人承担,还是保险公司会负责呢?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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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致使无法正常工作而减少的收入。关于交通事故误工费由哪里出,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肇事车辆购买了保险,通常先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也就是说,交强险会在其责任限额内对误工费等合理费用进行赔付。比如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等,误工费一般包含在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内。如果交强险赔偿后还有不足的部分,商业险会根据保险合同的具体约定进行赔偿。商业险的赔偿范围和额度要依据保险合同来确定。 若肇事车辆没有购买保险,或者保险赔偿后仍不足以支付全部误工费,那么剩下的部分就由肇事方个人承担。肇事方作为侵权人,对受害人因事故导致的误工损失负有赔偿责任。此外,如果受害人所在单位在其误工期间照常发放工资,没有实际产生误工损失,那么一般就不能再主张误工费赔偿了。因为误工费的赔偿原则是填补受害人的实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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