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签合同没去上班是否要赔违约金?

我最近和一家公司签了劳动合同,但是之后因为个人一些特殊原因,没办法去上班了。我心里特别忐忑,不知道这种情况需不需要给公司赔违约金。我就是想弄清楚,在法律上对于这种签了合同却没去上班的情况,到底是怎么规定的,会不会要我赔违约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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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签合同没去上班一般情况下不需要赔违约金,但存在特殊情形。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只有以下两种情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约定违约金条款: 第一种,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若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不过,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且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举例来说,公司为你花费5万元进行专业培训,约定服务期5年,工作1年后你违反服务期约定,那么可能需支付的违约金不会超过4万元(5万元培训费用平均每年1万元,未履行的4年对应的分摊费用) 。 第二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有关保护本单位商业机密及其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条款,当劳动者违反此类竞业限制约定时,应该根据约定内容向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比如,你与公司签订竞业限制协议,规定离职后2年内不能到竞争对手公司工作,若签合同没去上班却去了对手公司,就可能需支付违约金。 除了上述两种法定情形外,用人单位无权擅自约定让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也就是说,普通情况下只是签了合同但没去上班,劳动者通常无需支付违约金。 相关概念: 专项培训费用:是指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专门支出的费用,包括培训课程费用、培训教材费用、培训师资费用等。 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和知悉本单位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对本单位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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