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跳槽在哪些情形下需要赔违约金?

我最近有跳槽的想法,但是又担心会涉及到违约金的问题。不太清楚在什么样的情况下,跳槽是需要向原单位支付违约金的。想具体了解一下相关情形,好提前做准备,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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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法律规定下,跳槽需要赔偿违约金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形: 第一种,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当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时,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要是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就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这里要注意,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而且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举个例子,单位花了5万元送你去参加专业技术培训,并约定服务期5年,工作2年后你想跳槽,那单位要求你支付的违约金,最多不能超过还未履行的3年所分摊的培训费用,也就是3万元。 第二种,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后,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就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比如,你在一家高科技企业工作,接触到了企业的核心技术等商业秘密,签了竞业限制协议,离职后却马上到竞争对手公司工作,这就违反了竞业限制约定,需要支付违约金。 除了上述《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这两种法定情形外,其余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不过要注意,即使不属于需要支付违约金的情形,但如果劳动者跳槽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概念: 服务期: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者因接受用人单位给予的特殊待遇而承诺必须为用人单位服务的期限。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即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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