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伤残赔偿金由谁支付?


工伤伤残赔偿金的支付主体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工伤保险的概念。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就是规范工伤保险相关事宜的重要法律文件。 如果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费,那么大部分的工伤伤残赔偿金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此外,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然而,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工伤伤残赔偿金等所有的工伤保险待遇都将由用人单位来承担。 综上所述,工伤伤残赔偿金的支付主体可能是工伤保险基金,也可能是用人单位,关键在于用人单位是否依法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费。职工遇到工伤问题时,应及时了解自身权益,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