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医疗事故应立即向谁报告?
我在医院工作,最近科室好像出现了一起可能是医疗事故的情况。我很担心,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我想了解下,一旦确定是医疗事故,应该马上向谁报告呢?是医院内部的某个部门,还是要向外部的监管机构报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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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发生医疗事故后,报告对象要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 从医院内部来说,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接到报告后,要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这是因为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情况比较熟悉,能初步了解事故大概情况;而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人员则有专业能力对医疗事故展开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建议。 从医院外部来讲,如果发生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以及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等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及时掌握情况,对医疗事故的处理进行监督和指导,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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