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决定特赦属于谁行使的职权?

我一直不太清楚在咱们国家,决定特赦这件事到底是由哪个部门或者机构来行使职权的。特赦感觉是一件很重大的事情,肯定有严格的规定,我就想了解下到底是哪个主体有这个权力来决定特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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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特赦是指国家对特定的犯罪分子免除其刑罚的全部或者部分的执行,它是一种人道主义的刑罚执行措施。在我国,决定特赦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的职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其中第十八项明确规定“决定特赦”。这表明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特赦这一重大事项上的决定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将决定特赦的权力赋予全国人大常委会,体现了特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因为特赦涉及到对犯罪分子刑罚的变更,是一项非常重大的决策,需要经过严格的程序和慎重的考虑。只有全国人大常委会这样具有广泛代表性和权威性的国家机关,才能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做出公正、合理的特赦决定,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法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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