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二次为什么要移交检察院?
我之前有过酒驾记录,最近又酒驾被查了,警察说要把我的案子移交检察院。我不太明白,为啥二次酒驾就要移交检察院呢?这意味着我会面临很严重的处罚吗?我想了解一下背后的法律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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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中,酒驾分为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饮酒驾驶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驶则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如果达到醉酒驾驶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二次酒驾要移交检察院,主要是因为二次酒驾体现出当事人无视法律规定,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大。对于二次酒驾达到醉酒标准的情况,属于刑事犯罪。而检察院在我国的司法体系中,承担着审查起诉的职责。公安机关在侦查终结后,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就会将案件移送检察院。检察院会对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向法院提起公诉。所以,二次酒驾移交检察院,是按照刑事诉讼程序,依法处理犯罪行为的正常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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