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为什么不能摊销?
我公司有一些固定资产,在处理账务时,我想对这些固定资产进行摊销,但是同事说固定资产不能摊销。我不太理解,明明无形资产可以摊销,为什么固定资产就不行呢?想了解一下背后的法律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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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需要弄清楚几个关键的概念。摊销通常是指对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按照其受益期限,将成本逐步分摊到各个会计期间的过程。而对于固定资产,采用的是折旧的方式。折旧就是在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 这背后是有法律依据的。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规定,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该准则明确了固定资产折旧的相关原则和方法,而不是采用摊销的处理方式。这是因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有着本质的区别。固定资产是具有实物形态的,像房屋、机器设备等,它们在使用过程中会发生磨损,其价值是通过磨损逐步转移到产品成本或当期损益中去的。 而无形资产没有实物形态,比如专利权、商标权等,其价值的损耗更多体现在随着时间推移、技术更新等因素导致的价值减少,所以采用摊销的方式更合适。长期待摊费用是企业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它本质上也和固定资产不同,所以也是采用摊销的方式。 总之,固定资产不能摊销而是要折旧,是基于会计准则的规定以及固定资产自身的特性决定的。企业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必须严格按照相关准则来操作,以保证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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