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时为什么要写借条而不写欠条,二者有什么区别?


在日常生活中,当涉及到金钱借贷时,借条和欠条是两种常见的书面凭证,但它们有着不同的法律含义和作用。下面来详细解释为何借钱时更推荐写借条以及二者的区别。 借条是一种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通常是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它体现的是一种借款合同关系,是因特定的借款事实而产生。 而欠条是由于其他各类原因产生的欠款事实,比如买卖、劳务等交易中一方未及时支付款项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它反映的是一种比较宽泛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一定是基于借款行为。 二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诉讼时效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借条如果约定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从还款日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三年;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但要给对方合理的准备时间,诉讼时效从债权人要求还款之日起计算三年。 欠条的诉讼时效计算相对复杂一些。如果欠条是基于借款以外的其他交易产生,且约定了还款期限,诉讼时效同样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三年;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那么诉讼时效从欠条出具之日起计算三年。这意味着,在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情况下,借条的诉讼时效起算点更有利于债权人。 其次是证明力不同。借条能够直接证明借款的事实,只要有借条,一般就能证明双方存在借款关系。而欠条只能证明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但不能直接证明欠款的原因就是借款。在诉讼中,如果仅有欠条,还需要债权人进一步举证证明欠款的来源和性质。 综上所述,借钱时写借条更为合适,因为它在诉讼时效和证明力方面对债权人更有利。为了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在发生借贷行为时,建议尽量签订规范的借条,并明确约定借款金额、用途、利息、还款时间等重要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