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敲诈为什么属于敲诈勒索罪而非诈骗罪?


新闻敲诈为何属于敲诈勒索罪而非诈骗罪,这需要从法律规定以及两种罪名的构成要件来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敲诈勒索罪和诈骗罪的概念。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而诈骗罪则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简单来说,敲诈勒索是靠威胁让被害人害怕从而交出财物,诈骗罪是靠欺骗让被害人自愿交出财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新闻敲诈的场景中,行为人往往是利用掌握所谓的负面新闻线索,对被害人进行威胁或要挟。比如,声称如果不给钱就将负面新闻曝光,使被害人陷入恐惧或担忧的心理状态。被害人交出财物并非是基于错误认识而自愿处分财产,而是因为害怕负面新闻曝光带来的不利后果,不得已而为之。这完全符合敲诈勒索罪中通过威胁或要挟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构成要件。 与之相对,诈骗罪要求行为人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让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从而基于这种错误认识自愿地将财物交给行为人。而新闻敲诈中,被害人并非是基于错误认识而自愿交付财物,所以不构成诈骗罪。 综上所述,新闻敲诈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特征,应认定为敲诈勒索罪而非诈骗罪。这样的认定有助于准确打击犯罪行为,保护公民和单位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