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扣了个税为什么还要补税?


在回答为什么每月扣了个税还需要补税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预扣预缴”和“年度汇算”这两个概念。预扣预缴是指在每个月发放工资或者取得其他综合所得时,单位或支付方按照一定的方法预先扣缴个人所得税。而年度汇算则是在一个纳税年度结束后,纳税人需要汇总该年度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额,减去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出全年应纳税额,再减去年度内已经预缴的税款,向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并结清应退或应补税款。 出现每月扣了个税但最终还需补税的情况,可能有以下几种原因。首先,可能是年度中间更换过工作单位。在不同单位工作时,每个单位都是按照各自的方式为你预扣预缴个税的。当你换工作后,新单位是从你入职当月开始重新累计你的收入和扣除项目的,这就可能导致预扣预缴的税款比按全年综合所得计算的应纳税额少,从而需要在年度汇算时补税。例如,小张上半年在A公司工作,下半年跳槽到了B公司,A公司和B公司分别按照各自的计算方式为他预扣预缴个税,最终就可能出现少扣税的情况。 其次,有多项综合所得收入。如果除了工资薪金外,你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其他综合所得,这些收入在预扣预缴时的计税方式和年度汇算时的计税方式可能不同。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在预扣预缴时适用的税率可能较低,而在年度汇算时,这些收入要合并到综合所得中一起计算,适用的税率可能会提高,就会产生补税的情况。比如小王除了本职工作的工资收入外,还在业余时间接了一些兼职的劳务工作,这些劳务报酬在预扣预缴时税率较低,但年度汇算时合并计算后税率提高,就需要补税。 最后,扣除项目变化。专项附加扣除、专项扣除等扣除项目在年度中间发生了变化,但你没有及时在单位更新信息,导致预扣预缴时扣除不充分。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如果在年度中间你符合了某项专项附加扣除的条件,但没有及时告知单位,单位在预扣预缴时就没有扣除这部分金额,而在年度汇算时进行扣除,就会使得应纳税所得额增加,从而需要补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