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为什么工伤赔偿要分两次给?

我受了工伤,公司说赔偿要分两次给。我不太理解为什么不能一次性给清,这样分开给会不会有什么风险,也不清楚法律上对于工伤赔偿的支付方式是怎么规定的,所以想问问为啥工伤赔偿要分两次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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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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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分两次给,主要涉及到不同性质的赔偿项目和支付主体,在工伤保险待遇中比较常见。下面我们来详细解释一下。 首先,了解一下工伤赔偿中常见的两个阶段赔偿。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在工伤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伤残等级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这笔钱是对因工伤导致身体残疾的一种补偿,一般在评定伤残等级后就会进行发放。比如,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依此类推。 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则是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才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于工伤职工后续可能需要的医疗费用;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是对工伤职工因工伤导致就业能力下降的一种补偿。例如,《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五级至十级伤残职工,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可获得相应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分两次支付工伤赔偿,是因为不同阶段赔偿的目的和依据不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基于伤残等级对职工当前身体损伤的补偿,在评定等级后即可确定金额并发放。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与劳动关系的解除或终止相关,只有在这个时候才能确定职工是否需要这笔费用以及具体的数额。这样的支付方式既保障了工伤职工的权益,也符合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 另外,分阶段支付也有利于监督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履行各自的责任。如果一次性全部支付,可能会出现用人单位在职工离职后不履行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情况,而分两次支付可以在不同阶段保障职工权益的落实。总之,工伤赔偿分两次给是基于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的合理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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