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案了从犯自首还会被刑拘吗?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刑拘也就是刑事拘留,它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 对于结案了从犯自首是否会被刑拘这个问题,要分情况来看。 一般情况下,如果案件已经完全结案,意味着司法机关已经对该案件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审理,并且作出了最终的判决和处理结果。从正常的法律程序角度来说,此时不会再因为该案件对从犯进行刑拘。这是因为法律遵循一事不再理原则,即对于已经处理过的案件,不会重复进行处理。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一旦法院作出了生效判决,就意味着案件已经有了最终定论。 然而,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在结案后发现了新的证据,证明从犯在原案件中有新的犯罪事实未被发现或者处理,或者之前的判决存在错误,那么司法机关有可能会重新启动侦查程序。在这种情况下,从犯自首后,司法机关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对其进行刑拘。比如,如果发现从犯在原案件中隐藏了关键的犯罪证据,导致原判决未能准确认定其罪行,那么司法机关就有权对其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 另外,如果从犯自首所涉及的罪行与原案件无关,是一个新的独立的犯罪行为,那么司法机关会按照新的案件来处理。对于这个新的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如果从犯符合上述情形,就可能会被刑拘。 总之,结案了从犯自首是否会被刑拘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结合具体的案件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