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未遂会退赃款吗?


在探讨盗窃未遂是否会退赃款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盗窃未遂的概念。盗窃未遂指的是犯罪人已经着手实施盗窃行为,但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最终未能得逞。例如,小偷在偷东西时被当场抓住,或者在撬保险柜时突然警报响起而被迫放弃等情况,都属于盗窃未遂。 从法律层面来看,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虽然法条没有直接针对盗窃未遂是否退赃款作出明确规定,但我们可以结合其他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来分析。 首先,退赃款一般是指将犯罪所得的财物返还给被害人。在盗窃未遂的情况下,因为犯罪人并没有实际取得财物,所以从直观上看,不存在传统意义上的“赃款”可供退还。然而,如果犯罪人在实施盗窃过程中,已经对被害人的财物造成了一定的控制或者移动,即便最终未能成功带走财物,这部分财物也可能会被视为处于被盗取的状态。此时,即便盗窃未遂,司法机关也可能会要求犯罪人配合将财物归还给被害人。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精神,对于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这里的违法所得不仅包括既遂状态下的实际所得,也包括在犯罪过程中可能对被害人造成的财产损害。在盗窃未遂中,如果犯罪行为导致了被害人财物的损坏、丢失等间接损失,犯罪人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在一定程度上也类似于“退赃”的性质。 在司法实践中,主动退赃(即使是在未遂情况下的类似退赔行为)通常会被视为犯罪人有悔罪表现。法院在量刑时,会将其作为从轻处罚的情节予以考虑。这是因为主动退赃体现了犯罪人对自己行为的认识和改正的态度,有助于修复被犯罪行为破坏的社会关系,减少被害人的损失。 综上所述,虽然盗窃未遂不存在实际取得的赃款需要退还,但根据具体情况,犯罪人可能需要配合将财物归还给被害人,或者对因盗窃行为造成的间接损失进行赔偿。而且,主动承担这些责任对犯罪人在量刑上是有积极意义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