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期间会被列入黑名单吗?
我有个官司法院已经在执行了,我心里一直很忐忑,不知道在这个执行期间会不会被列入黑名单。我也不太清楚被列入黑名单的具体条件,就怕自己一不小心就上了,想问问在法院执行期间到底会不会被列入黑名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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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院执行期间,被执行人是有可能被列入黑名单的,这里的“黑名单”,在法律上被称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违反限制消费令的;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也就是说,如果被执行人在法院执行期间,存在上述这些行为,那么就很可能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比如,明明有能力偿还债务,但就是拖着不还,或者故意转移自己的财产,让法院没办法执行到位,这些情况都可能导致被列入黑名单。 一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会面临很多限制和不便。根据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人会被限制高消费,比如不能乘坐飞机、高铁等交通工具,不能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等场所进行高消费,子女可能无法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此外,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可能会受到限制,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也会受到信用惩戒。 不过,如果被执行人积极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按照法律文书的要求履行义务,那么就不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果在被列入黑名单后,及时纠正自己的失信行为,履行了法律义务,也可以向法院申请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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