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后会被判刑吗?


刑事拘留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但刑事拘留并不意味着一定会被判刑。 从法律程序上来说,刑事拘留只是刑事诉讼的开始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被刑事拘留后,案件会进入侦查阶段。侦查机关会对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如果经过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等,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会被释放,自然不会被判刑。 如果侦查结束后,认为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会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会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如果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最后由人民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审判。如果法院认定被告人有罪,才会判处相应的刑罚;如果法院认为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所以,刑事拘留只是一种临时性的措施,并不等同于判刑。最终是否会被判刑,要经过完整的刑事诉讼程序,由法院根据具体的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来作出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