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不住的房子物业费可以少交吗?
我有套房子,因为工作调动,好几年都没住人了。最近收到物业催缴物业费的通知,全额算下来费用不少。我想问问,这种几年不住的情况,物业费能不能少交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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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几年不住的房子物业费是否可以少交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物业费的基本概念。物业费是指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公共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也就是说,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是有合同关系的,只要物业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相应的服务,业主就有义务缴纳物业费。 不过,对于长期未入住的房屋是否可以少交物业费,法律并没有统一的明确规定。有些地方出台了相关政策,支持一定程度的减免。比如,有些地区规定,如果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备案,按不低于规定标准的70%交纳物业服务费。 但也有一些地方没有类似的规定,在这些地区,即便房屋空置,业主也需要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全额缴纳物业费。因为物业服务具有公共性,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是针对整个小区,不会因为个别房屋空置而减少服务内容或降低服务标准,例如小区的绿化养护、安保巡逻、设施设备维护等工作都不会因某套房屋无人居住而停止。 所以,如果您想少交物业费,首先要查看当地是否有相关的政策法规支持。如果有,您可以按照规定向物业公司提出申请,并提供房屋空置的证明材料。如果当地没有相关政策,您可以尝试与物业公司进行协商,看是否能够达成一致,比如适当降低物业费标准。但最终是否能够少交,还需要看协商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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