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定期考核不称职是否会降职?
我是一名公务员,最近单位要进行定期考核。我有点担心自己可能考核不称职,想知道如果真的考核不称职,是不是一定会被降职啊?这方面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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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定期考核不称职通常是会被降职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概念。 首先,了解一下公务员定期考核。公务员考核是对公务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定期考核是其中重要的一部分,一般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它是评价公务员工作表现和能力的重要方式,也是决定公务员后续职业发展的关键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条规定,公务员的职务、职级实行能上能下。对不适宜或者不胜任现任职务、职级的,应当进行调整。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按照规定程序降低一个职务或者职级层次任职。 这里所说的降职,是指降低公务员的职务层次或职级。比如,从正科长降为副科长,或者从高一级的职级降到低一级的职级。这一规定主要是为了保证公务员队伍的素质和工作效率,让有能力、能胜任的人员处于合适的岗位上。 不过,公务员如果对定期考核定为不称职的结果不服,是有救济途径的。根据该法第九十五条,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直接提出申诉。所以,当公务员认为考核结果不合理时,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综上所述,公务员定期考核不称职按法律规定会被降职,但公务员也享有相应的权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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