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分居多年,法庭上会批准自动离婚吗?

我和另一半已经分居多年了,现在感情也早就没了。我想去法院让判离婚,可不清楚像我们这种分居多年的情况,法院会不会直接批准自动离婚。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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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居离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并不存在自动离婚这一说法。离婚只有两种法定途径,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就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然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而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这里需要强调几个要点,一是分居原因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不是因为工作、学习等其他客观原因分居;二是分居要满两年,并且这个时间要持续计算,不能中断;三是即使满足了分居两年的条件,法院也不是一定会直接判决离婚,还需要综合其他情况,并且要经过调解程序,调解无效,法院才会准予离婚。所以,夫妻分居多年,不会自动离婚,若想离婚,需要通过上述法定途径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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