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会继续取保候审吗?
我之前在公安机关办理了取保候审,现在案子到法院了,我很担心法院这边会不会继续让我取保候审。我平时表现挺好的,也没有再犯事,就是不太清楚法院对于取保候审是怎么决定的,想了解一下法院一般会不会继续给我办理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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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关于法院是否会继续取保候审,这需要依据具体的案情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当案件到了法院阶段,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考量是否继续取保候审。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且没有违反取保候审期间的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等,那么法院有可能继续取保候审。但如果法院认为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比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存在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等社会危险性,或者违反了取保候审规定,法院可能会决定变更强制措施,如逮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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