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继续取保候审意味着什么?
我之前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了,现在案子到了检察院,检察院又给我办理了继续取保候审。我不太明白这到底意味着啥,是情况变好了还是有其他的问题?我很担心后续的结果,想知道检察院这么做代表着什么,对我来说会有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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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检察院继续取保候审,首先意味着案件还在继续侦查、审查起诉的流程当中。犯罪嫌疑人仍然处于被刑事追诉的状态,但不需要被关押在看守所等羁押场所,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自由活动,不过需要遵守相关规定。 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检察院继续取保候审,说明犯罪嫌疑人可能符合上述条件中的一种或多种。 继续取保候审并不代表案件的最终结果,后续检察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向法院提起公诉。如果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会作出起诉决定;如果认为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所以,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仍需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遵守取保候审的规定,等待案件的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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