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过大手术,法院会准予离婚吗?
我伴侣之前做过大手术,现在我想和TA离婚。不知道在法律上,对方做过大手术这种情况,法院会不会准予我们离婚啊?我不太清楚相关法律规定,心里很纠结,想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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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体系下,法院判决离婚的核心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即使一方做过大手术,这本身并不直接决定法院是否会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所以,一方做过大手术并非法定的离婚情形。但如果因为这一情况导致夫妻双方产生了严重的矛盾,使得夫妻感情受到极大影响,并且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那么法院经过审理和调解后,也可能会准予离婚。 不过,在司法实践中,如果一方做过大手术,身体还处于需要照顾和恢复的阶段,法院也会综合考虑伦理道德和人道主义因素。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会审查提出离婚一方的理由是否合理,是否已经尽到了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等。例如,如果一方在另一方手术后就立刻提出离婚,且不能说明合理原因,法院可能会考虑到患病方的实际困难,从保障其基本生活和治疗的角度出发,谨慎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总之,仅一方做过大手术这一事实不能简单判断法院是否会准予离婚,关键还是要看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并且需要结合具体案件的各种因素来综合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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