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一方不到场法院会判决吗?
我打算和另一半离婚,但是对方不愿意配合,可能不会出庭。我想走诉讼离婚程序,就想知道在这种一方不到场的情况下,法院会不会进行判决呢?我不太懂法律,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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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诉讼中,一方不到场法院也是有可能判决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法律概念。离婚诉讼是指夫妻一方以法定事由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解除婚姻关系的诉讼。而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也就是说,如果被告(即不到场的一方)经过法院合法传唤,没有正当理由却不来参加庭审,法院是可以进行缺席判决的。 不过,法院是否会判决离婚,关键还是要看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原告(起诉离婚的一方)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即使被告不到场,法院也可能会判决离婚。但如果证据不足,法院可能不会轻易作出离婚判决。所以,一方不到场不影响法院审理案件,但最终是否判决离婚,还是要依据法律规定和具体的证据情况来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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