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协议离婚会被调解吗?

我和配偶打算协议离婚,已经商量好各项事宜。但听说离婚可能会有调解环节,不知道协议离婚这种情况会不会也被调解,想了解一下法律上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view-more
  • #协议离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协议离婚是否会被调解,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判断。首先,我们要了解协议离婚的流程和相关法律规定。 协议离婚,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双方自愿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这里并没有明确提及调解程序。 在实际操作中,婚姻登记机关一般不会主动进行调解。因为协议离婚意味着夫妻双方已经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了一致,他们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重要问题都有了共识。此时,婚姻登记机关主要是对双方提交的离婚协议、身份信息等进行审查,只要符合规定,就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然而,如果在申请离婚登记过程中,婚姻登记机关发现夫妻双方存在一些误解或者潜在的矛盾,也有可能会进行适当的调解,目的是为了确认双方是否是真正自愿离婚,是否对相关问题有充分的考虑。但这种调解并非是必经程序。 另外,自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施行后,协议离婚设置了冷静期制度。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等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在冷静期内,双方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重新审视自己的决定,这也可以看作是一种自我调解的过程。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