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离婚调解协议是否会生效?


在探讨本案离婚调解协议是否生效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离婚调解协议的基本概念。离婚调解协议是指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夫妻双方在法院等有关部门的主持下,就离婚相关事宜,如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问题达成的一致意见。它是一种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文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从这条法律规定可以看出,离婚调解协议生效的一个重要条件是法院制作的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如果只是达成了口头的调解协议,或者虽然有书面协议但尚未经过法院制作成调解书并送达签收,那么该调解协议一般不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 另外,在实际情况中,如果一方当事人在签收调解书之前反悔,法院会及时判决。这是因为调解是基于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如果一方反悔,说明其不再愿意接受调解协议的内容,法院不能强制当事人接受。 对于本案来说,判断离婚调解协议是否生效,关键要看是否满足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如果已经完成了法院制作调解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签收的程序,那么调解协议生效,双方需要按照协议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果还未完成这些程序,比如一方还未签收调解书,那么该调解协议尚未生效,当事人可以就离婚相关问题继续进行协商或者等待法院判决。 此外,即使调解协议生效后,如果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当事人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申请撤销该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总之,判断离婚调解协议是否生效需要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并结合具体的案件情况来确定。当事人在参与离婚调解过程中,应当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谨慎对待调解协议的签订和签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