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会把家产分给女儿吗?
我是家里的女儿,有几个兄弟。现在老人年纪大了,我想知道在法律层面,老人会不会把家产分给我?我平时也很孝顺老人,尽到了赡养义务,不知道这会不会影响老人分配家产的决定。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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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老人是有权自主决定如何分配自己的家产的,他们既可以选择把家产分给女儿,也可以采取其他的分配方式。
这里涉及到两个关键的法律概念,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也就是老人)没有立下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和份额来分配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也就是说,女儿和儿子在法定继承中的地位是一样的,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有平等的继承权。如果老人去世时没有留下遗嘱,那么女儿和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如配偶、父母、儿子等,都有权参与家产的分配。
而遗嘱继承则是被继承人通过立下遗嘱的方式,对自己的财产进行预先的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所以,如果老人立下了遗嘱,那么家产就会按照遗嘱的内容进行分配。老人可以在遗嘱中明确表示将家产分给女儿,也可以决定不分给女儿,或者只分给女儿一部分。
此外,赡养义务的履行情况也可能会对家产分配产生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 应当不分或者少分。所以,如果女儿对老人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在法定继承或者老人未明确表示的情况下,是有可能适当多分家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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