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骗取出口退税罪交了罚金会轻判吗?


在探讨犯骗取出口退税罪交了罚金是否会轻判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骗取出口退税罪。骗取出口退税罪,简单来说,就是一些不法分子通过虚假的手段,骗取国家的出口退税款。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的税收利益,破坏了正常的经济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四条明确规定,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从法律条文我们可以看出,罚金是骗取出口退税罪刑罚的一部分。那么交了罚金是否会轻判呢?这涉及到法律上的一个重要原则——认罪悔罪表现。当犯罪分子主动缴纳罚金时,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被视为一种认罪悔罪的表现。法院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其中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虽然这里主要说的是退赃、退赔,但主动缴纳罚金也可以体现出犯罪分子的悔罪态度和积极弥补损失的意愿,法院可能会在量刑时予以考虑,适当从轻处罚。 不过,需要明确的是,交了罚金并不意味着一定会轻判。法院量刑是一个综合考量的过程,罚金缴纳情况只是其中一个因素。如果犯罪情节特别严重,比如骗取出口退税数额特别巨大,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即使交了罚金,也不能完全免除较重的刑罚。但总体而言,主动缴纳罚金在一定程度上是有利于犯罪分子的量刑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