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手术会构成医疗事故吗?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对于骨折手术而言,是否构成医疗事故,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判断。首先是主体方面,必须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就是说,给你做手术的医院得有相关的行医资质,医生也得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这就好比开饭馆得有营业执照,厨师得有健康证一样,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也得有合法的从业证明。 其次是行为的违法性。这指的是医务人员在手术过程中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比如在手术前没有按照规定对患者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评估,或者在手术过程中操作不规范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明确规定了这些规范和要求,医务人员都应当严格遵守。 再者是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这里强调的是过失,而不是故意。如果医务人员是故意造成患者损害,那就不是医疗事故的范畴了,可能涉及更严重的刑事犯罪。而且这种损害必须是实际发生的,比如骨折手术后,原本应该恢复得很好,但因为手术的问题导致骨折部位愈合不良、出现感染等情况,影响了患者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 最后是过失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要有因果关系。也就是说,患者的损害后果是由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直接导致的。如果患者的损害是由于自身的特殊体质或者其他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因素造成的,那就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如果怀疑骨折手术构成医疗事故,患者可以通过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来确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医患双方可以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