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能否解除购房合同?
我买了期房,结果交房时发现开发商擅自变更了规划,比如原本的绿地变成了停车场,影响了我的居住体验。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解除购房合同,解除的具体条件和流程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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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在一定条件下购房者是可以解除购房合同的。 首先,需要明确什么是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这通常是指在商品房预售之后,开发商变更规划设计,影响房屋结构、户型、空间尺寸、朝向、整体环境等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开发商应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一般不得擅自变更。 如果经规划部门批准、设计单位同意进行了设计变更,开发商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即解除购房合同)的书面答复,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而如果开发商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并且开发商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如果导致购房者购买房屋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比如原本购买房屋是看中其良好的景观视野,因规划变更导致视野被遮挡等,购房者就有权解除合同。 此外,如果双方在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购房者可以解除合同的条款,那么当出现这种情况时,购房者也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解除购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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